108學年度甄選入學正、備取考生名單及選填志願序注意事項
注意事項:
- 錄取生無論正取或備取 1 個或 1 個以上校系科(組)、學程,均須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,接受統一分發,經分發錄取後,始可取得入學資格。
- 凡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未按下「確定送出」者,以未登記論,即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。
- 錄取生登記期間:108.7.3(三)10:00起至107.7.6(六)17:00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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