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甄選入學正、備取考生名單及選填志願序注意事項
四、補發通行碼申請單
注意事項:
- 考生無論正取(或備取)1個或1個以上校系科(組)、學程,均須登記就讀志願序,接受本委員會統一分發,經分發錄取後始可取得入學資格。
- 凡未依規定時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,不予分發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。
- 本系統開放時間:104.7.2(四)10:00起至104.7.6(一)17:00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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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補發通行碼申請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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